台州市总工会成立于1995年10月,是全市各县(市、区)总工会、台州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的领导机关。2011年,台州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台州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
近年来,在中共台州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台州市总工会和全市各级工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动员组织全市广大职工在开展劳动竞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实践和不懈的探索,为推动台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台州工会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台州“十三五”发展目标,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凝心聚力,拉高标杆,认真履行维权帮扶职工基本职责,着力推进工会改革,着力打造工会品牌,着力促进职工全面发展,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经济总量的第二方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及市委、省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订;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利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指导和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五、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运用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督促企业做好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六、开展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水平,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
七、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完善工会领导体制;做好工会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协管工作,建设好工会干部队伍。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领导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会企事业的发展工作。
九、依法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的经费收入、管理、支出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