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市工会及工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审批县级总工会、市总工会机关的预决算;负责对各级工会及市本级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工会系统事业发展改革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监督和管理市总工会本级资产运作;负责指导全市工会服务职工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设立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