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引领带动更多企业积极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各项改革举措,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各市总工会和省各产业工会审核、推荐,省总工会、省经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联合复审,现将100家“幸福共同体领头雁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8日到12月12日,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向省总工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571—85117602、13867966962;电子邮箱:zjjjb51@163.com;联系人:章先生。
附件:“幸福共同体领头雁企业”名单
浙江省总工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