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1523元。其中,金融业在岗职工以年平均工资190278元拔得头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377元列最低。
2019年,我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1523元。比上年增加5625元,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增长5.4%。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9654元,比上年增加10771元,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增长8.9%;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383元,比上年增加3819元,增长7.3%,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3%。
具体从19个行业来看,金融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卫生和社会工作三大行业列前三,此三个行业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是190278元、153194元、141523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三个行业列最低三位,此三个行业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是48377元、48731元、500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