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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12 09:00:00   来源:浙江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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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1月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总工会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标准,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以上率下抓整改。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和总体工作安排。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部署、协调、督办整改工作,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见效。三是闭环管理抓实效。针对巡视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72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时间、责任人”四张清单。党组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对整改实行挂号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已问责处理7人,建立完善制度11项,清退款项32.31万元,督促宁波市总工会追回逾期未还借款4271.23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近年来有关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会各级党组织政治建设走深走实的若干举措》,健全上下同责、左右协同、贯通推进、一抓到底推进体系。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循迹溯源研究,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在浙江的循迹溯源研究》总报告和《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3个附件,创新打造“学思践悟”教学线路和“1+11+N+X”宣传教育体系。制定实施《中共浙江省总工会党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闭环落实机制》,确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主题学习室。

       (二)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着力打造高素质技术工人队伍。积极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不断完善“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工匠人才”培训培养机制,设立省级工匠学院建设点20所。加强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高端制造、高新技术、十大工程设置竞赛项目。大力推进职工创新工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浙江省职工创新工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协同省人力社保厅做好浙江工匠遴选工作,推动人员结构进一步向先进制造业企业一线倾斜。

       (三)宣传贯彻工会法,增强法治思维。加强《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宣传贯彻落实,推动相关内容进培训、进大院、进园区。部署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公益法律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的通知》,推动《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在新业态领域贯彻落实。开展《工会法》《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专题调研,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总结推广传化经验,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传化集团一以贯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调研报告》,在全省推广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培育省市县三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2万家,占建会企业数的10%。联合省人社厅等4部门开展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指导嘉善县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行业试点工作。开展新就业形态行业用工关系与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积极参与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关于劳动领域特别是新业态劳动者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论证工作。建好用好工会服务职工12351热线,及时掌握、高效解决职工诉求。推动《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落地,推动货拉拉等104家新业态企业建会,发展新业态就业群体会员3.8万人,持续深化集体协商要约行动,1742家已建会新业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覆盖率超过70%。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中心大局、服务助推‘两个先行’还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心谋划抓手载体,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加强顶层谋划,制定实施《浙江工会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24年工作方案》,健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持续推动精神富有、职工成长、物质富裕、生活美好“四型”社会建设再加速、再突破。深入开展2024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增效,出台《浙江省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引》,总结推广德清、温岭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经验,截止5月底,全省共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9.09万份,单建工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73.9%,已建会规上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面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被纳入省政府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子工程(事项)。

       (二)进一步聚焦聚力,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强化总体谋划,制定实施《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创新“工会推荐+银行发放”模式,建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在全省层面推广“工惠贷”职工优惠创业贷款,大力支持转岗再就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在创业场地租赁、设备购置、技能培训等资金方面需求,截止2024年9月,全省工惠贷(蓝领贷、职工贷)已惠及职工4万多人次,贷款金额80多亿元。根据产业特色,组织各产业工会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开展重点工种职业技能竞赛、重点项目“五小”创新技术攻关,大力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三)聚力保障服务民生,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修订完善《浙江工会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工会困难职工档案认定和管理办法》,细化帮扶项目申报和实施流程。修订公共服务“七优享”弱有众扶工作考核指标和评分规则,牵头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单位共同帮扶困难群众,截止5月30日,各类群团组织累计帮扶87180人次,总帮扶金额达到5985.8万元。加快推进困难职工帮扶数字化应用建设,实现从职工申报到补助发放的全链式管理,提高工作时效。扎实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推动纳入2024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出台《全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4年一季度开展了公益服务活动,受惠户外劳动者67958人次。

       三、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会工作走在前、作示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直属单位改革。指导直属单位加快推进改革方案落实落地,每季度专题听取各单位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任务。建成运行浙江工会融媒体平台,建设浙江工人日报社“浙工之家”新闻小程序和各级工会新媒体矩阵,从技术上基本实现统筹全省各级工会新媒体,横向联通省级主流媒体资源。省职工服务中心加强对外合作单位招募,完成二期合作招标,引进合作单位15家,涉及5大类合作项目,场地利用率100%。推进省工人疗养院开展职业病高发岗位健康疗休养,组织100名一线职工参加健康疗休养,组织省中医院专家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及宣传咨询。

       (二)加快数字工会建设,提升数字赋能实效。举办工会干部数字化工作交流培训,围绕“人工智能如何深度嵌入工会工作”开展专题辅导。组织业务应用牵头部室再次梳理应用需求并进行修改完善,数字工会一期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加快业务平台推广使用,召开全省工会数字化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推动数字化落地见效。截至2024年5月31日,省数据仓录入工会会员数达1072.8万名、工会组织12.8万家,基础数据8.5亿条。

       (三)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协同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调研起草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起草《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为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提供精神动力的决定》代拟稿,该决定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力推动职工教育培训,推进企业落实技能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将有关内容纳入《推进新时代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镇街(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工作规范(试行)》,持续开展“学历与技能提升行动”,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浙江省职工“学历与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安排工会资金2000万元,对2万名参与学历和技能提升行动的职工提供资助,通过“数字工会-双提升”应用系统,全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下属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定期研究和督查机制,督促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每年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与干部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专题作党纪学习教育报告,开展警示教育。干部提任、晋升、试用期满转正等均进行针对性谈话提醒。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机关纪委先后8次深入4家直属单位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

       (二)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班子对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和深入剖析,深挖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了72条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工作分工对整改任务进行认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把有关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列入《浙江省总工会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工作责任书。党组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三)有序推进直属单位巡察。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调整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每年安排1至2家直属单位开展巡察,确保本届任期内实现对下属单位巡察全覆盖,研究确定省总工会党组2024年巡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7至8月对浙江工人日报社党委开展巡察。对省工人疗养院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前期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已全部整改到位,原先已完成巡察整改的14个问题没有出现反弹“回潮”。

       (四)强化对直属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直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检查。调查核实省职工旅行社经济纠纷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教育,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对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党纪条例辅导,制定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等要求,在各基层党组织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五)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纪律教育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邀请专家为机关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监督员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参与巡视反馈问题的核查以及处理工作,提升纪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工会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建设和推广,以数智赋能提升监督效果。

       五、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采购事项监督检查。制定2024年审计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审计重点任务。督促驻会产业工会建立50万元及以上大额支出项目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制度。完善落实采购制度,将直属单位采购事项纳入省总工会本级资产季度分析,对采购事项进行例行检查;建立驻会省产业工会采购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市县工会和省产业工会采购事项监管,纳入资产工作年度报告;把采购事项列入审计重点事项清单。

       六、关于“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从紧从严、一严到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会议活动统筹管理。制定2024年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文件、重点课题”清单,明确全年重要会议9个,重大活动9个,重要文件17个,重点课题11项。建立会议、文件、活动等定期通报制度,做好实时预警,严格控制计划外会议、活动和文件,“三类文件”发文数量按照计划数的85%控制、信笺件按减少10%控制。

       (二)着力提高调研质量。统筹安排年度计划,确定11项重点课题调研,明确调研领题领导、主要内容、完成时间。部署省、市、县三级总工会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大宣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蹲点活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提高调研成果转化质效。加强与省民政厅等单位沟通,调整优化“七优享”弱有众扶工作中“困难职工帮扶”评价规则。

       七、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谋划实施干部培养使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机关新招录和选调公务员7名,直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出台《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的九项举措》,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选派18名新提任中层年轻干部和新入职工作人员赴平台企业、产业园区工会蹲点,抽调4名年轻干部参与民生实事项目专班。强化实干实绩用人导向,调整优化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操作办法,把干部业绩与评先推优挂钩,强化实干实绩鲜明导向。

       (二)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直属单位“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交流会,党组书记点评。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2024年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督促机关党委加强对支部换届等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加强支部工作常态检查督导。

       八、关于“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到边到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巡视反馈问题。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地方把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截留使用”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市整改,在巡视组撤点前所涉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全部回归基层工会。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使用情况调研,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岗位。

       (二)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梳理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开展执行情况自查自纠,修订《省总工会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内控管理和全流程管控,堵塞漏洞。

       下一步,省总工会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锲而不舍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持续深化、长期推进的事项,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本轮巡视反馈的所有问题“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动落实“1155”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服务职工群众、坚守勤廉导向,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工会智慧和力量。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为推进我省工会工作“走在前、作示范”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5115250;邮政邮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85号,省总工会机关党委(310007);电子邮箱:zjszghjgdw@163.com。


中共浙江省总工会党组

2024年12月12日  


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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