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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率先出台!

温州泰顺“工检法司”协作 构建劳模工匠权益网

发布日期:2024-09-24 10:04:46   作者:邹伟锋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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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温州泰顺于全国率先出台《劳模工匠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好劳模工匠合法权益,因地制宜,创新出台“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构建劳模工匠合法权益保护网,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更好地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的社会新风尚。

  《意见》由泰顺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制定,明确了四方在劳模工匠权益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和协作机制。工会作为劳动者的“娘家人”,将充分发挥“一函两书”的作用,重点在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劳动法律监督等方面,为劳模工匠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法院将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劳模工匠的各类案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检察院将加强对涉及劳模工匠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公正合法;司法局将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为县级以上劳模工匠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支持。

  针对劳模工匠存在劳动权益保障难、薪资待遇不平等、知识产权受侵犯等问题,《意见》还提出多项具体举措,以推动劳模工匠权益维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劳模工匠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实现案件线索、处理结果等信息的及时互通和共享;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在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调解中心,为劳模工匠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四是强化法律援助机制,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五是深化宣传与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劳模工匠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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