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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工可以停发职工工资吗?

发布日期:2019-03-22 15:2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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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企业因为政府限制,已经停工3个月了,停工期间给员工发放了2个月的生活费,第三个月就停发了。企业表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恢复生产,员工愿意的话也可以自谋出路。员工咨询企业可以就此停发我们的工资吗? 
解答:员工劳动关系续存期间,企业是不能随意停发员工的工资的。《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根据你们反映的情况,目前员工停工休息的第三个月工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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