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在某羊毛衫加工企业上班,每年毛衫加工旺季的加班费比较高。今年9月我因家中有事提出辞职,老板只付了我当月的基本工资,还有2000多的加班费一直不付。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特咨询应该怎么举证?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一般来说,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加班工资举证首先是劳动者就加班事实的存在举证,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考勤记录、排班表等记录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相关凭证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企业不举证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