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们在某建筑工地做电缆工六个多月,没有拿到工资,现在包工头跑了,无处追讨拖欠工资,不知道该怎么办?
解答:关于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国家建设部、劳动部下发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程总承包企业如果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当发生包工头拖欠工资逃跑时,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也可向当地总工会请求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