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总工字〔2015〕40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总工会、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进一步营造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现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旅游优惠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对象
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优惠办法
符合优惠条件的对象在各景区(点)正常开放时间内(国庆、春节黄金周除外),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劳模荣誉证(发证单位:衢州市总工会、衢州市劳模评选管理办公室)可享受门票免费游览。
各县(市、区)总工会、旅游局应结合各自实际,为县级劳动模范等提供相应的旅游优惠待遇。
三、优惠范围
优惠范围为本市以下景区(点):
孔氏南宗家庙、烂柯山、天脊龙门、药王山、九龙湖湘思岛+月亮岛(不含船票)、黄坛口电厂生态工业游、龙游石窟、龙游民居苑、江郎山、清漾、廿八都古镇、浮盖山、仙霞关+戴笠故居、三衢石林、根宫佛国、钱江源源头景区、钱江源枫楼景区(不含船票)、古田山。
四、联系方式
市总工会联系人:胡卫琴 电话:3038626,公文交换/市总工会/胡卫琴,QQ:1873803284
市旅游委联系人:叶文婷,电话:8878193
旅游优惠待遇从
衢 州 市 总 工会
衢州市旅游委员会